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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 Facebook,我記得幾年前我開始用《非死不可》的時候,台灣好像還沒什麼人用,大部分朋友都是阿逗仔,我是因為在新加坡的朋友介紹才去用的,老實說,剛開始的時候,是真的好像很好玩,雖然現在想想也不知道到底哪裡好玩,不過可能是年紀大了吧,現在這種新玩意我的熱情大概都只有三個月,所以當前一陣子開心農場突然在台灣紅的發死的時候,我的朋友名單早已經從幾百人砍到幾十人了,這一路走來的軌跡跟 MSN 差不多,哈!

話說,前一陣子拉先生突然跟我說,他弟弟跟女朋友分手了,而他會知道是因為,他發現弟弟女朋友的狀態從 In a relationship 變成 Single 了,然後一堆網友就留言,所以他注意到這件事情,於是他就MSN他弟弟,才知道這回事。

然後,他弟弟把非死不可關了幾天,結果拉先生突然就沒有弟弟了,原來所有的 relationship 都可以 cancel 掉,當你要加一個人成為你的 relationship,你需要得到同意,但當你要取消的時候,是可以單面做的,於是拉先生就一直說,改天如果要分手的話,當你發現非死不可上面的 relationship 不見的時候就知道了,真是太方便了,拉先生為此取笑非死不可好幾次。

現在的世界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,當你交朋友的時候,網友先知道,當你分手的時候,竟然也是網友先知道,想想,還真是有一種莫名的荒謬。

又說,拉先生一個小女朋友,前幾天要把他加進 In a relationship,結果發現竟然不能加,因為拉先生已經有一個 relationship 了( 誰? 當然是小妮子我囉,廢話!),結果拉先生就說,為什麼 《非死不可》 要管我有幾個女朋友呢? 為什麼加了一個就不能加另一個呢?

為什麼突然寫這個呢? 我也不知道,其實我現在都是看的多,留言的少,老實說,也沒什麼話可以說太多,不過這陣子常常看到我弟女朋友在非死不可上面留言,花了不少時間在上面寫些有的沒有的,就突然想到,這樣真的好玩嗎?

也許看了太多像《Criminal Minds》這種影集,看過太多變態殺手用非死不可或者其他的網路訊息來 track down被害人,膽小的小妮子早就把朋友名單刪到剩沒幾隻小貓,每過幾個月就把沒講話的人刪掉,人氣? 這種東西好像已經引不起我的興趣了。

老了......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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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