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救姻緣-1    


一個愛情、事業都不成功的女子,穿越了時空,站在了一處倒塌的牢獄的廢墟上。一隻黑色的血手從瓦礫中伸出,抓住了她的腳踝,也改變了她的人生……

相識患難之中,歡笑亡命天涯,感君生死情義,獻我赤子之心。三次救贖,到底能不能成就一段曠世難遇的姻緣?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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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其實很討厭看第一人稱的小說。

 

習慣看全知視角的筆法,第一人稱的寫法,會讓我很難過。

因為只能看到一個想法(通常是女主角),常會覺得劇中男主角的言行舉止都莫名其妙,不知所云。

不懂他們在想什麼,看不到他們怎會愛上女主角,反正就是看的十分難過。

所以,只要一看到是第一人稱的小說,除非像【步步驚心】那樣的想和電視劇比較才去看的,我都會直接跳過。

 

可是這陣子,突然好想看又殘又廢的男主角,上網估狗一番,又再次看到了《三救姻緣》這本書的推薦。

其實之前就看過很多網友的介紹及推薦,可是一看到第一人稱,我就直接把這本書從書單中丟掉。

必須說,這本小說的網路推薦文實在多到爆,又搭上我最近很想看殘廢啊,再加上,前陣子腦袋抽風看了也是第1人稱的《不負如來不負卿》,雖然是跳著亂看,卻也覺得,第1人稱如果真的寫的很好,還是可以勉強看一下啦。

所以,最後就決定看了這本《三救姻緣》。

 

一般來說,小說裡殘廢的男主角離不開斷腿、毀容、斷臂這三款。

可坐輪椅的都嘛會成為少年神捕,斷臂的也一定會變成獨臂刀王還是神雕大俠,毀容的更會因為那一條永遠的刀疤,顯得更加英挺俊俏、英氣逼人、性格豪邁......以下等等。

雖然小時候也不是沒看過瓊瑤阿姨那號稱東方歌劇魅影版的《鬼丈夫》啊,但總結,通常小說的殘廢男主角,都不是太殘啦。

 

但,因為聽說《三救姻緣》裡的男主角真是很殘很廢耶,就為了這一點,讓我忍痛的去看我很不想看的第一人稱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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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真的很想寫心得,可是又不知道從何說起。

基本上,這就是一個神力女超人和一個很殘又廢公子的愛情故事。

又說真的,我真的不懂這兩個人怎會愛上。

 

試問,一個正常人,在正常情況下,怎麼可能會愛上一個臉腫的像豬頭、瘦的只剩皮包骨、拎起來像破布一樣的很殘很廢的男人嗎?

試問,一個正常人,在正常情況下,會愛上一個長的像男人、力大無窮、胡言亂語又神經兮兮的神力女超人嗎?

這兩個人,根本就是有病啊,差不多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病人啦!!!

 

好吧,或許愛上拯救自己的神力女超人不是太難理解,但會愛上豬頭加殭屍加殘廢的弱雞,這等心境絕不是正常人可以理解的啦。

 

 

佑生會喜歡雲起,多少可以理解。

在他生無可戀,又痛苦到死不去的當下,任雲起伴隨著一道白光出現,拯救了他。

不只救了他的命,更救了他的心。

或許她詭怪至極,但她又沒有道理的對他不離不棄,一個可以對著豬頭殘廢不離不棄的女人,身為男人怎可能不以身相許?

老實說,要愛上一個穿越女,真的一點都不難,雖然她長的像男人。

穿越女擁有不同於古代人的超越思維,又有救人於危的見識及胸襟,佑生會在短短的六七日就愛上雲起,其實是很可以理解啦。

一霎那的驚動,一瞬間的悸動,這個騰空入世的女人,讓他愛上了。

 

但任雲起到底為什麼會戀上佑生?我只能說是見鬼了。

我想,是因為寂寞吧。

因為那鋪天蓋地中,只有那麼一個人與她患難與共,時刻不分,雖然他臉腫的像豬頭、身體瘦得如枯骨、爛的像一塊破布,但毀天滅地之時,那一個人的存在,似乎就是活著的證明吧。

六七日的相處,如何會愛上一個很殘很廢很沒用的人?

 

第一次分離,對雲起來說,懷念的,或許更多是那份患難與共的相伴,而不是愛情。

天崩地裂之時,一隻手拖住了她,這個新生的世界裡,她從此孤單。

所以,那一隻手,她竟是捨不得放了。

所以,我才說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啊。

這,根本,就是一種病啦。

 

我想,任雲起一開始,沒有喜歡佑生這個人。

或許,這個男人在如此苦痛折磨下竟還可以笑,上了她的心,所以,他的雲淡風輕入了她的眼,所以,他的隨遇而安動了她的情。

但,也僅是驚豔,以及相伴。

否則,第一次的分離,她不會淡然。

分離後,她孤獨、她想念,但她仍笑著。

她難過的,是她真的就此一人了。

想念的,是那說話有人會聽的回應。

 

不禁讓我想起,《大唐明月》裡的裴守約,對琉璃告白的時刻。

他說,不管人潮多擁擠,他都可以一眼就看到琉璃。

那孤獨的身影,那與周遭人群格格不入的身影(廢話,穿越女當然會格格不入),他感同身受。

好似這人世間,只有她一人,其他人,都無法親近。

那樣的孤獨,就是裴守約的孤獨,他看到了自己,所以同病相憐,所以他愛上了琉璃。

 

 

一開始的佑生之於任雲起,或許正如裴守約的心情吧。

我想,雲起真的愛上佑生,該是他們重新再見的那一刻。

 

那一眼,原來豬頭長的一點都不像豬頭,他俊逸不凡、他風骨飄逸。

她,以貌取人,就在那一刻,心,悸動,她,不敢上前。

一步之遙,她停住了。

那一步,原來就是他們的距離。

那麼的遠。

 

之後,她的舉止不再放蕩不羈,因為,動了心、在了意,不敢了。

因為心動了,所以在乎;因為在乎,不再瀟灑。

之後,幾個月的相處,讓她愛上了吧,所以,她最終竟願意以命相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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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不傀是北大中文系的高材生。

明明通篇小說都是憂愁低沉的調性,卻又每每無厘頭讓我微笑不已,忍不住笑出來。

她的用字遣詞,確實是我可以看的下去的那種作者。

 

可過了一會兒,我就後悔把她拍進帳去,我該把她一掌拍死!她竟然……還用……然後……一走了之!這種人在江湖上,有個名字,其中有個賊字,人人得而誅之! 
為了不讓王爺難堪,我一直等在外面,直到王爺穿好衣服喚我,才走入帳去。王爺坐著,穿著一襲薄襖,面容平靜,若有所思。 
我說道:“我可為王爺除去此人。” 
王爺苦笑,輕聲說:“她死,我死,她亡,我亡。” 
我心中痛楚,王爺對她用情如此,已完全超乎俗世人間的綱常禮義、道德人倫!這是魔境還是聖境,我實在不知道!

 

她曾厚葬了一匹馬,哭得兩眼紅腫,弄得王爺也和她落淚。她管那匹馬叫救命恩人,那馬明明是棕色的,她愣說是她的童話白馬。

那馬原是王爺府中的馬,她偏說是上天派來救她的。她立了碑,那馬有名有姓,叫馬路路。我當時覺得她實際上是個瘋子,只是藏得很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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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想如果就在這裡結束,應該是很不負責任吧!

但老實說,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ㄝ。

雖然我覺得這兩人這麼快就愛的難捨難分,很難理解,但不可否認,作者寫來的文字,是真的有悸動到我。

 

“雲起,我,多願意,你是我第一個、唯一一個女子;多願意,你是我大婚時,手輓的女子;多願意,在我還能走路吹簫時,就遇見了你……”

 

“佑生,看著我,聽我說,我不願意我們那時就相遇,因為我們那時還沒有準備好。若是遇上了,也許就錯過了。你想那樣嗎?水到渠成,一切發生的事情都有道理,也要憑機遇。這是你說的,你的苦難才把我們聯在了一起。你的心完美無瑕,你的秉性至純至善。嘆這世間除你之外,已無法再尋得如此美玉般的品性!加上你這絕代風華的氣質,我已經自卑得筋疲力盡了,你還要把我逼到更悲慘的境地裡去麼?”

我坐在床沿,忽感到一絲絕望。我的位置在哪裡?不知道,但我知道不在這個王府裡。那他怎麼辦?

 

 

其實我還挺喜歡這段的。

就好似我一直想問的,神力女超人如何會愛上一個破布,其實任雲起自己也知道,她好似愛的要死要活,卻又愛的那些不夠。

 

在一個霜降的清晨,我在絕頂之上,想走過一處十幾米長一尺之寬的山脊。那山脊如魚背突起,兩旁均是萬丈懸崖,隨脊橫渡著一條鏽跡斑斑的鐵索。引路的道士說,如果我沒有武功,就不要取路此處。山風強勁,山脊冷滑,失足崖下,屍骨無存。
也許那山脊觸動了我的心意,也許我想知道自己到底還想不想活下去,我一步步走上山脊,雙手握著鐵索,眼睛盯著腳底。我一次次問自己:此時此刻,我是不是還珍惜生命?如果我的回答是肯定的,我就小心邁一步。不知道我走了多久,當我終於到達彼岸,才發覺冷汗浸透了我所有衣衫。我突然發現,在我走過我選擇生命的瞬間,我沒有回想過佑生。所以,我不能說我一直懷念他,在每一秒、每一分。
我終於明白,我無法兩全我的心。如果我留在王府,這一半嚮往天地的心不能滿足,我漸漸鬱郁寡歡,夜不能寐。佑生明白這一點,才讓我離開。可如今我在這廣闊天地自由自在,才明白我愛他的這一半心未能如願,也讓我枯槁沮喪,焦躁和鬱悶,思念和不安,把我逼得發瘋!

 

 

我想,未來我看到第一人稱的小說,應該還是會直接跳過啦。

因為,大部分時候都看女主角在那邊自言自語想太多,通常時候都完全不知道男主角在想什麼,作一些莫名其妙的舉動,這樣真的讓我很沒有被娛樂的感覺。

但,如果是這個作者寫的,我還是會考慮去看一下啦。

雖然我會看這本純粹是因為那又殘又廢的男主角。

但,讓我這麼討厭的第一人稱小說,竟然中段有讓我看的欲罷不能,因此算是小小推薦。

 

所以,決定去看她另一部《愛莫能棄》了。

我,好像真的很閒喔。

 

 

P.S.

最近看了很多小說,但讓我想寫心得的,竟然找不到。

會想寫這部,我自己都很訝異。

其實這是一本悲傷的故事,雖然是HE,但通篇總是環繞著淡淡的糾結。

如果您去看了這本小說之後覺得竟然這麼難看,請不要來罵我的真心,也只能來怪我的文筆太好了~~ 呵呵

 

 

延伸閱讀:推薦原創小說《大唐明月》藍雲舒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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